第一章 清政府“新政”時期的教育改革
一、詔諭
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下詔變法
光緒二十七年四月十七日諭開經濟特科
光緒二十七年七月十六日諭以策論試士禁用八股文程式
光緒二十七年七月十六日諭停武生童考試及武科鄉(xiāng)、會試
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諭于各省會建立武備學堂,北洋、湖北、山東已辦者酌予擴充
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諭于各省、府、直隸州及各州、縣分別將書院改設大、中、小學堂
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初五日諭各省派學生出洋肄業(yè)
光緒二十七年十月十五日諭政務處將袁世凱所奏山東學堂事宜及試辦章程通行各省仿照舉辦
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諭切實舉辦京師大學堂并派張百熙為管學大臣
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五日諭將京師同文館著歸入京師大學堂
光緒二十八年二月初二日諭各省妥速籌劃學堂并將開辦情形詳細具奏
二、奏議
山東巡撫袁世凱:遵旨敬抒管見備甄擇折(節(jié)錄)(1901年4月)
……
三、試辦學堂
第二章 壬寅癸卯學制的醞釀、制定和修訂
一、醞釀階段
二、頒布學堂章程和廢除科舉制度
三、增刪修訂
第三章 壬子癸丑學制的制定和修訂
一、民國初期教育事業(yè)的恢復
二、初擬學校系統(tǒng)草案
三、頒布學校令和學校規(guī)程
四、袁世凱推行封建復古教育
五、學制的修訂
第四章 壬戌學制的醞釀、制定和修訂
一、醞釀準備
二、議決草案
三、各省市討論及試行
四、專家評議
五、新學制的審定、頒布
六、施行、批準
第五章 附錄
征引、參考書目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