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瑾昆,(1887-1959),字文輝,號克生,湖南常德縣月亮山人。1908年入東京帝國大學攻讀法律專業(yè),1917年歸國,先后任奉天高等審判廳推事、庭長,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庭長,司法部參事等職,兼任北京大學、朝陽大學、中國大學、司法講習所講師、教授。1929年后,辭去參事、庭長官職,專任北京大學等大學教授,兼任律師。1933年任司法行政部司長。1947年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委員。1948年任華北人民政府委員、華北人民法院院長。1952年任中央法制委員會法規(guī)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1953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顧問,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理事。建國初期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土地改革法》、《婚姻法》等法律的起草和審定工作。本書為其研究法學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