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法學的視角出發(fā),全面考察了二戰(zhàn)后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制建設所走過的道路,深入闡述了日本現行最低生活保障法的基本內容與特征,并對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制的現狀、存在的問題與今后的發(fā)展方向進行了細致的論述與分析。本書收集和引用了大量珍貴的日文第一手資料,反映了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制的最新學術研究動態(tài)和實踐發(fā)展狀況,對中國最低生活保障法制的建設具有一定的借鑒和啟示作用。為便于讀者理解,附錄部分翻譯了有關日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行政資料,這些資料大多是國內首次譯為中文,對研究者及相關立法人士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本書的作者韓君玲女士是我在廣島大學任職期間指導的中國留學生,當時她在廣島大學大學院社會科學研究科法律學專業(yè)攻讀博士學位。作為外國留學生,攻讀日本法學博士學位的五年研究生活無疑充滿了清苦與艱辛,但是,她卻圓滿地完成了學業(yè),獲得了法學博士學位。本書對日本生活保護法制的形成過程、特別是對1946年制定的舊生活保護法的形成和實施過程,以及1950年制定的現行生活保護法的形成、實施過程及發(fā)展動向進行了立法史研究。在本書的前半部分,全面闡明了以下問題,即:針對二戰(zhàn)后日本社會產生的大量貧困者,以往的救護法等戰(zhàn)前相關救濟立法無法應對形勢的變化而發(fā)揮作用;對于貧困問題GHQ(盟軍最高司令部)和日本政府的對應;舊生活保護法案的制定過程;帝國議會的審議狀況,等等。據此,得出了這樣的結論:舊生活保護法未能充分體現GHQ有關公共扶助的原則,其雖具有現代社會保障法的特征,但卻大量承襲了救護法的體系和規(guī)定,未徹底擺脫救貧法的性質。在本書的后半部分,闡明了以下問題,即:因舊生活保護法在實施過程中產生的諸種矛盾,有必要全面修改即制定新生活保護法;基于日本國憲法的生存權理念新生活保護法的宗旨在于保障要保護者的權利;新生活保護法規(guī)定了舊生活保護法中未有的獨特原理和法的體系。此外,本書對日本生活保護的行政、司法實務狀況及學術動態(tài)進行了梳理與分析。本書的成功之處在于,對新、舊生活保護法的制定過程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考察與探討。這種總括性的研究,即使在現今的日本亦是空前的和寶貴的。此外,作者對各個論點的分析也非常細致,其中頗多內容對現今日本生活保護法的解釋與運用富有啟示意義。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剛剛結束后的日本社會極度凋敝,眾多國民的生活陷入了貧困境地。在這種社會狀況下,受新制定的日本國憲法生存權理念的指引,以保障國民能夠過上健康的、具有文化意義生活的權利為宗旨的生活保護法,發(fā)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我聽說在經濟急速發(fā)展的中國社會,因不均衡發(fā)展而產生了貧困問題。就百分比而言,即使貧困階層只占全體中國人口的百分之幾,但在擁有眾多人口數量的中國,其數字也會是巨大的。據了解,以這些貧困人口為對象的救助立法準備工作正在進行,那么,日本在相關方面的經驗,無論從好的意義還是不好的意義上來講,都會對中國起到參考作用。本書是研究日本生活保護法的學術著作。我希望讀者能夠考慮到時代背景和社會體制的差異,仔細理解和領會從本書中所能夠獲得的東西。并且,其中的若干內容倘若能夠對中國的社會保障立法準備工作起到有益的借鑒作用,那么,作為指導和幫助中國留學生的我,將感到無上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