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源自實踐,離開實踐的理論必然蒼白而沒有生命。實踐需要理論,缺乏理論指導的實踐必然盲目而偏離方向。實證研究進路的優(yōu)長就在于實踐工作與法學理論的互動,推促理論研究吐故納新不斷深化,促動檢察實踐與時俱進不斷發(fā)展。2004年以來,北京市檢察系統(tǒng)努力探尋檢察理論研究與業(yè)務工作實踐的結合路徑,發(fā)揮掌持實證資源的優(yōu)勢,增強實證研究的學術品格,逐步建立了整合資源、集體攻關的重點課題調研工作機制。并且,堅持將這一調研機制結出的理論成果集中推出,力爭每年編輯出版一部課題合集,以展示首都檢察官追求實踐理性積極嚴謹?shù)淖藨B(tài),展示首都檢察機關理論研究蓬勃發(fā)展的圖景,展示首都檢察工作蒸蒸日上的情勢。如果說《法律監(jiān)督的理論與實證研究》是實證研究進路的嘗試,《法律監(jiān)督——實踐者的理性思考》是實證研究思路的延續(xù),這本《檢察改革的新探索》則是實證研究價值的拓展。“嘗試”是實證研究進路的選擇,“延續(xù)”是實證研究思路的持守,而“拓展”則是實證研究價值的取向。實證研究是從現(xiàn)實的數(shù)據(jù)、問題和合理性出發(fā),經由數(shù)據(jù)分析、問題論證、價值判斷,以確證或批判的視角檢視法律監(jiān)督實踐,將解決問題的對策解構為供實踐檢驗的方案。本書輯人的28篇文章正是在這種研究進路中展開,在和諧社會、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檢察職能關系處理的大背景下,重點研究了案件質量管理機制、檢察偵查一體化實踐、人民監(jiān)督員制度的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商業(yè)賄賂犯罪現(xiàn)狀與防范、檢察信息化建設的現(xiàn)狀及未來規(guī)劃諸問題,也對強化訴訟監(jiān)督的重點與途徑、檢察人才培養(yǎng)機制、檢察文化建設、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檢察委員會工作機制改革、申訴檢察工作機制的改進與完善、案例參閱機制諸問題進行了深度討論,所選內容幾乎涵蓋了檢察實踐的方方面面。另外,鑒于《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備受矚目,國人也殷切盼望其在追逃貪官、追回贓款方面能有所作用,理論的觸須也伸向了國際反腐敗公約定罪機制問題,為公約有效適用于我國尋求著可行的進路,透過公約中個罪與我國刑法的相應罪名的比較分析,提出了若干原創(chuàng)性的觀點。更需特別一提的是,本書中較大篇幅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和刑事和解問題研究,不僅為檢察實踐的探索覓到了理論土壤,而且為檢察改革的深化提供了智力支持。尤其是,在“和諧社會語境下的刑事和解”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與和諧社會:以檢察實踐為主要視角”兩個全國性理論研討會上,這些研究成果參加了交流,并得到充分的展示,在學術活動中贏得了話語權。實證研究不是純粹的學術研究,也不是前提性的政策決策。學術研究可以完全務虛,從觀念、思想出發(fā),最后以理念而終。政策決策卻必須完全務實,從現(xiàn)實出發(fā),最后以實踐而終。學術的喪失與決策的失誤經常源于二者的含混。所以實證研究必須戒免學術與決策的混同,在二者之間持守一定的張力,既強烈追求學術品格,又堅決固守實踐品性,使研究成果可以成為政策決策的前提、學術研究的基礎。通覽全書,透過翔實的材料、豐富的內容、縝密的考證、嚴謹?shù)恼撧q、言必有中的設想,足以體味北京市檢察系統(tǒng)實證研究融入學術活動,首都檢察官進行調查研究融入法學界的脈象。學院式研究范式的封閉狀態(tài)開始打開藩籬,實務式研究范式的務實狀態(tài)開始糾正自閉,法學界的知識理性與實務界的實踐理性相互融合,在頻繁的接觸和交流中換取營養(yǎng),從而改善研究環(huán)境,增進互信,擴大共識,共生共長。無法否認,在中國未來的法學研究陣地上,檢察從業(yè)人員的調查研究不會游離于學術活動之外,更不會放棄學術陣地上的話語權,而必將以海納百川的胸懷吸收各種不同的觀點,以智者的遠見卓識爭鳴、述理、立說,彰顯實踐沃土中成長起來的法學家新鮮旺盛的生命。調查研究不是業(yè)務實踐的負擔,而應當是基于檢察官職業(yè)使命的自覺。實證研究也不是檢察實踐的自我認同,不僅需要來自實踐者的共鳴,更需要來自法學界的回應。所以,出版本書,其意義不僅僅在于“展示”,更在于“呼喚”。盡管書中所提出的意見或者建議在自足的理論體系中似乎足以自圓其說,但要進入政策決策甚至實踐并不是如構想這么簡單,關鍵在于通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層面繼續(xù)具體的評判和合理性探尋?;诖?,本書不回避那些還需要進一步探討的觀點,也不隱藏需要進一步推敲的論點,更不諱言其中一些具有前瞻性的問題研討還欠深入。當然,本書作為北京市檢察系統(tǒng)在實證研究和拓展檢察業(yè)務研究方面的第三部論著,并不是實證研究三部曲的終結篇,檢察業(yè)務實踐將繼續(xù)拓展,實證研究也將不斷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