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一詞,人皆熟知。然而,當進一步追問何為藝術時,問題便顯得復雜了起來。當然,有人也許會毫不猶疑地講到眾多的藝術門類,諸如雕刻、舞蹈、音樂、繪畫、文學、戲劇、電影、電視等等,甚至許多更細的分支形態(tài),或一大串具體的藝術作品??蛇@顯然不是本質意義上的回答。事實上,自從有了關于藝術的理論自覺之時起,先哲們即格外注重藝術的本質問題的探索與討論,可是,直到今日,雖著述豐碩,但卻依然是眾說紛紜,仁智相殊。這除了“依靠概念的邏輯語言,不可能充分表現(xiàn)(窮盡)特殊的、個別的事物”①的局限性之外,還因為,藝術的存在本身即是開放而多元的,而關于藝術的感知與認識又是與主體性(包括主體差異性)密切相關的。那么,我們是否可以這樣想:難下定義,言說不盡,或許正是“藝術”的特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