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恩·福斯特教授,加州大學洛杉礬分校(universitv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學士、碩士,喬治·華盛頓大學(G 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v)博士。其執(zhí)教的美利堅大學公共事務學院位于華盛頓特區(qū),在美國排名第十位(根據(jù)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告)。布萊恩·福斯特教授于1992年進入美利堅大學執(zhí)教,1995~2004年間任職于“教員委員會”(Facultv Senate),此前曾在喬治·華盛頓大學任教。他在起訴、警務以及死刑的威懾效果等領域的著述得到了刑事司法學者們的廣泛引用。他在1977~1985年間曾擔任“法律和社會研究協(xié)會”(Instltute-for Law and social Research)主任一職,并在此期間擔任“警察基金會”(Police FoundatiOil)負責人。目前致力于研究:司法錯誤、恐怖主義的預防、警務工作的私有化和市民化、刑事偵查邏輯以及起訴工作。執(zhí)教期間,擔任司法、法律和社會學博士學位答辯委員會主席,并且在美利堅大學管弦樂隊演奏大提琴。2002年,布萊恩·福斯特教授獲得美利堅大學公共事務學院頒發(fā)的博納德·羅斯杰出教師獎(Bernard H.Ross Teaching Excelhmce Aw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