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愿意推介這本書,首先是因為其作者表現出的立足中國實際,適應中國現階段需要,探討中國憲法學領域亟需解決的問題的研究取向。在我國憲法學領域,研究者不了解中國實際、把握不住中國憲法學面臨的真正問題、甚至離開中國憲法的文本談論中國憲法等傾向,一直是比較嚴重的。這樣的研究對中國來說,沒有多少實際的意義。人們經常說我國憲法學對法治進步的影響不大,如果確實是這樣,那么我相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這類原因造成的。本書作者受過很好的法學教育,又較長時間在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的一線工作機構做實際工作,其作品很幸運地避免了上述消極傾向的影響。本書表現出的一個明顯閃光的地方,是其中反映出的作者獨立思考、特立獨行的精神。松山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他綜合運用邏輯、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自己的工作體驗,通過獨立的分析研究得出結論后寫成的,所以,我們從這些文章中幾乎完全看不出它們被相同領域的各種所謂通說或時髦提法所左右的痕跡。而另一方面,他的文章也表明,作者對于相關的各種通說并非不熟悉。同時,作者還表現出了相當好的邏輯思辨能力,這點突出地體現在他關于法律以下的規(guī)范性法文件何以不能成為法院行使審判權的依據的那些十分獨到的論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