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條件下,法律允許自由使用版權作品而不必征得版權人的同意,也不必向版權人支付報酬的情形,在版權法領域稱為合理使用。全理使用是為了實現(xiàn)作者對作品的壟斷與公眾對作品的共享之間的平衡而創(chuàng)立的制度,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而對版權所施加的限制。網絡技術的飛速發(fā)展對合理使用制度帶來了巨大的沖擊與挑戰(zhàn),如何繼續(xù)維持版權人、傳播者與使用者之間的利益平衡,成為版權法研究領域必須重視的問題?!峨娮影鏅嗟暮侠硎褂谩分攸c研究以下問題:合理使用產生的歷史前提及網絡環(huán)境下的概念演變,合理使用制度發(fā)展所面臨的法律與技術雙重困惑,電子版權合理使用原則的弱化趨勢,公共領域信息資源的合理使用尺度,電子版權合理使用制度的重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