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第一編 刑事法律
第一章 俄羅斯聯邦刑法典的任務和原則
第二章 刑事法律在時間和空間上的效力
第二編 犯罪
第三章 犯罪的概念和犯罪的種類
第四章 應承擔刑事責任的人
第五章 罪過
第六章 未完成的犯罪
第七章 共同犯罪
第八章 排除行為有罪性質的情節(jié)
第三編 刑罰
第九章 刑罰的概念和目的刑罰的種類
第十章 處刑
第四編 免除刑事責任與免除刑罰
第十一章 免除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免除刑罰
第十三章 大赦、特赦、前科
第五編 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四章 未成年人刑事責任與刑罰的特點
第六編 醫(yī)療性強制方法
第十五章 醫(yī)療性強制方法
分則
第七編 侵害人身的犯罪
第十六章 侵害生命與健康的犯罪
第十七章 侵害自由、名譽和人格的犯罪
第十八章 侵害性不受侵犯權和個人性自由的犯罪
第十九章 侵害人和公民的憲法權利和自由的犯罪
第二十章 侵害家庭和未成年人的犯罪
第八編 經濟領域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侵犯財產的犯罪
第二十二章 經濟活動領域的犯罪
第二十三章 商業(yè)組織和其他組織中侵犯服務利益的犯罪
第九編 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犯罪
第二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十五章 危害居民健康和公共道德的犯罪
第二十六章 生態(tài)犯罪
第二十七章 危害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運營安全的犯罪
第二十八章 計算機信息領域的犯罪
第十編 反對國家政權的犯罪
第二十九章 侵害憲法制度基本原則和國家安全的犯罪
第三十章 侵害國家政權、國家公務利益和地方自治機關公務利益的犯罪
第三十一章 違反公正審判的犯罪
第三十二章 妨礙管理秩序的犯罪
第十一編 軍職罪
第三十二章 軍職罪
第十二編 破壞人類和平和安全的犯罪
第三十四章 破壞人類和平和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