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何判斷一個行為在道德上是正當?shù)倪€是不正當?shù)??如果一個行為是不正當?shù)?,它給了我們什么理由不去那樣做?我們?yōu)槭裁磻撡x予那些理由比我們的其他關懷和價值更優(yōu)先的地位?在《我們彼此負有什么義務》中,斯坎倫為這些問題提供了新的答案,它們適用于道德的核心部分,這一部分涉及我們彼此負有什么義務的問題。根據(jù)斯坎倫的契約主義觀點,對正當和不正當?shù)乃伎家簿褪菍τ谖覀儼凑漳芟蚱渌俗C明其正當性的條件和他們不能合理拒絕的條件能夠做什么的思考。他揭示了關于正當和不正當?shù)慕Y論的特殊權威性如何來自于以這種方式與其他人發(fā)生聯(lián)系的價值,他也揭示了諸如公平和責任這樣一些人們熟悉的道德觀念,如何能夠通過它們在相互證明和批評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來得到理解。斯坎倫為理由、價值和個人福寧這些關鍵性概念提出了更為廣泛的解釋,這些解釋都對關于這些概念的標準觀點提出了挑戰(zhàn)。他的契約主義就以這些新的解釋為基礎。他論證了愿望并不能為我們提供理由,事態(tài)并不是價值的主要載體,福寧在人們的理性決策中也不像通常人們所認為的那樣重要。在道德價值標準和非道德價值標準上,斯坎倫是一位多元論者。他論證道,考慮到這種價值標準的多元性,契約主義體諒在相對主義者所主張的道德要求中的大部分可變性,同時仍然能夠說明我們對正當和不正當?shù)呐袛嗟娜苛α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