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法迪曼是這樣的人:她從父親的《范妮•希爾》一書中學到性的知識;她丈夫給她買了十九磅滿是灰塵的舊書當作生日禮物;有一次她住旅館,發(fā)現(xiàn)房間里僅有的一冊文字材料是本1974年豐田花冠汽車使用手冊,所以讀了不下兩遍。《書趣》敘述了她終身與書和語言相戀的故事。她愛讀的書成了她一生中的重要章節(jié)。她以優(yōu)美的文筆重新復活了隨筆的傳統(tǒng),從柯勒律治、奧威爾等人的小故事談起,輕松地轉移到談論她愛文如命的家庭。她幼年就拿父親的二十二冊《特羅洛普文集》當積木(“我的祖?zhèn)鞒潜ぁ保?,婚后幾年,只有把自己和丈夫的書合并之后,才感到自己是“真正結婚了”(“書的婚事”)。她細膩而又豐富地談起贈書時扉頁題詞的藝術,情不自禁替別人校改錯字的怪癖之樂,長字的吸引力,朗讀的愉悅?!稌ぁ芳扔哪?,又博學,二者相得益彰。本書確立了安妮•法迪曼的作家地位,使她成為美國當代最優(yōu)秀的隨筆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