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單元 導論
第一章 民事訴訟概述
一、民事糾紛
二、民事訴訟
三、民事訴訟的目的
四、民事訴訟與相鄰制度的關系
五、民事訴訟法
第二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一、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概述
二、訴訟當事人平等原則
三、辯論原則
四、處分原則
第三章 訴
一、訴權
二、訴的概念
三、訴的種類
四、訴的利益
五、訴訟標的
六、訴的合并
七、訴的變更
八、訴的追加
第二單元 民事訴訟中的法院
第四章 法院的職權
一、概述
二、程序控制權
三、程序事項裁決權
四、調查取證權
五、釋明權
六、事實認定權
七、實體爭議裁判權
第五章 民事審判的基本制度
一、民事審判基本制度概述
三、回避制度
四、公開審判制度
五、兩審終審制度
第六章 民事裁判權的范圍
一、概述
二、民事裁判權范圍界定的標準
三、民事裁判權范圍的政策調整
四、民事爭議與行政爭議的界定
五、民事爭議與內部爭議的界定
第七章 管轄
一、概述
二、級別管轄
三、地域管轄
四、專屬管轄
五、共同管轄和選擇管轄
六、協(xié)議管轄
七、裁定管轄
八、管轄權異議
第八章 判決
一、判決的概念
二、判決種類的劃分
三、判決的內容
四、判決書的補正
五、判決的效力
六、判決的既判力
第九章 裁定和決定
一、民事裁定
二、民事決定
第三單元 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
第十章 當事人
一、當事人的概念
二、訴訟權利能力和訴訟行為能力
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四、當事人適格
五、當事人的變更
六、原告與被告
第十一章 共同訴訟
一、共同訴訟概述
二、必要共同訴訟
三、普通共同訴訟
四、共同訴訟的訴訟代表人制度
第十二章 第三人
一、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第十三章 訴訟代理人
一、訴訟代理人概述
二、法定訴訟代理人
三、委托訴訟代理人
第四單元 民事訴訟中的證據與證明
第十四章 民事訴訟中的證據
一、證據概述
二、民事證據的種類
三、本證與反證
四、證據保全
五、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第十五章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一、證明對象
二、證明責任
三、證明責任的分配
四、證明標準
五、舉證時限與證據交換
六、質證
七、認證
八、證明妨害的對策
第五單元 訴訟審理
第十六章 訴訟保障機制
一、財產保全
二、先予執(zhí)行
三、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四、訴訟費用
五、期間
六、送達
第十七章 普通程序
一、普通程序的含義
二、起訴和受理
三、開庭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四、開庭審理
五、延期審理
六、審結期限
七、法院調解
八、撤訴
九、缺席判決
十、反訴
十一、訴訟上的抵消
十二、訴訟中止和訴訟終結
第十八章 簡易程序
一、簡易程序的概念和意義
二、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
三、簡易程序的具體內容
第十九章 第二審程序
一、第二審程序概述
二、上訴的提起和撤回
三、上訴案件的審理
四、上訴案件的裁判
五、關于禁止不利變更原則
第二十章 再審制度
一、再審制度與審判監(jiān)督程序概述
二、法院決定再審
三、當事人申請再審
四、檢察院抗訴再審
五、再審事由
六、再審事由的審查程序
七、再審案件的審理
第二十一章 海事訴訟特別程序
一、海事訴訟概述
二、海事訴訟的管轄
三、海事請求保全
四、海事強制令
五、海事證據保全
六、海事擔保
七、送達
八、審判程序
九、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程序
十、債權登記與受償程序
十一、船舶優(yōu)先權催告程序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一、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概述
二、涉外民事訴訟的一般原則
三、涉外民事訴訟的管轄
四、涉外民事訴訟的期間和送達
五、涉外民事訴訟的財產保全
六、司法協(xié)助
第六單元 非訟程序
第二十三章 特別程序
一、特別程序概述
二、選民資格案件的審理程序
三、宣告公民失蹤案件的審理程序
四、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審理程序
五、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的審理程序
六、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的審理程序
第二十四章 督促程序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特點
二、申請支付令的程序
三、法院對支付令申請的受理和審理
四、支付令
五、債務人對支付令的異議
六、督促程序的終結
第二十五章 公示催告程序
一、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二、公示催告程序
三、除權判決
第七單元 執(zhí)行程序
第二十六章 執(zhí)行程序總論
一、民事執(zhí)行程序概述
二、執(zhí)行程序總則
三、執(zhí)行程序的開始
四、執(zhí)行程序的進行
五、執(zhí)行程序的結束
六、執(zhí)行救濟
第二十七章 執(zhí)行程序分論
一、各類執(zhí)行措施概述
二、對金錢債權的執(zhí)行
三、對非金錢債權的執(zhí)行
四、保障性執(zhí)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