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有權利嗎?——代前言
為了易被忘卻的關懷——代序
第一章 罪犯權利的來源
第一節(jié) 關于權利的概念
一、權利現象與人類社會俱來
二、權利不限于法律范圍
三、權利的內涵不斷進化
第二節(jié) 罪犯權利起源
第三節(jié) 罪犯權利保護的依據
一、罪犯首先是作為人的罪犯
二、罪犯具有公民資格
三、對罪犯矯正的需要
四、罪犯權利的保護程度不僅是一個國家人權保護的衡量標尺也是一個國家是否達到法治狀態(tài)的重要標志
五、罪犯權利相對脆弱極易受到侵犯
第二章 罪犯權利的結構和特點
第一節(jié) 罪犯權利結構
第二節(jié) 確定罪犯權利的原則
一、刑罰目的
二、避免誤區(qū)
三、監(jiān)獄與罪犯的關系
四、我國罪犯權利的確定原則
第三節(jié) 罪犯權利的特點
第三章 罪犯權利現狀
第一節(jié) 中國的罪犯權利狀況
一、關于罪犯權利的基本政策
二、罪犯權利的主要內容
三、罪犯權利的保障
第二節(jié) 我國罪犯權利保護存在的不足
第三節(jié) 影響我國罪犯權利保護的因素
一、受重刑主義的歷史傳統影響,缺乏產生“罪犯權利”的社會基礎
二、刑罰執(zhí)行的內在特性對罪犯權益保障的影響
三、影響罪犯權利保護的法律因素
四、罪犯權利保護程序的缺失
五、我國監(jiān)獄行刑檢察監(jiān)督存在缺陷
六、執(zhí)法方面的因素對罪犯權利保護的影響
七、經濟因素對罪犯權利保護的影響
第四章 罪犯權利的國際保護
第一節(jié) 西方國家的罪犯權利
一、美國
二、英國
三、法國
四、德國
五、荷蘭、瑞典
第二節(jié) 罪犯權利的國際保護
第五章 權力制約、權利救濟與罪犯權利的保護
第一節(jié) 國家權力和公民權利的關系
第二節(jié) 特別權力關系在監(jiān)獄監(jiān)管關系中的存在
一、特別權力關系概述
二、監(jiān)獄中的特別權力關系
三、監(jiān)獄監(jiān)管權力的特別權力性質與罪犯權利的價值相矛盾
第三節(jié) 通過制約監(jiān)管權力來保護罪犯權利
一、通過給予罪犯權利受到優(yōu)先保護的地位來制約監(jiān)管權力
二、通過法律制約國家監(jiān)管權力
三、通過對監(jiān)獄的自治行為進行程序控制來限制監(jiān)管權力
四、通過罪犯的自治權利來制約監(jiān)管權力
五、通過社會權力來制約監(jiān)管權力
六、通過完善監(jiān)獄行刑檢察監(jiān)督制度來制約監(jiān)管權力
第四節(jié) 通過建立完善的罪犯權利救濟機制來保護罪犯的權利
一、罪犯權利的行政救濟
二、罪犯權利的司法救濟
三、國家賠償與罪犯權利的救濟
第六章 改革完善罪犯分類處遇制度
第一節(jié) 分類處遇概述及其對罪犯權利的影響
第二節(jié) 分類處遇的根據
第三節(jié) 我國的分押分管制度及其評價
一、對罪犯的分押分管制度
二、現行分押分管制度的評價
第四節(jié) 建立科學的罪犯分類處遇制度
一、監(jiān)獄成立專門的分類機構——罪犯分類委員會和罪犯分類小組
二、建立系統的罪犯分類處遇標準
三、確立科學的關押分類處遇體系
第五節(jié) 罪犯分類制度的設計
一、罪犯分類制度設計的要求
二、罪犯分類技術的設計
第六節(jié) 罪犯處遇制度的設計
一、罪犯處遇制度設計的要求
二、罪犯處遇技術的設計
三、釋放前的處遇
第七章 勞動中罪犯權利的保護
第一節(jié) 實現監(jiān)企分離
第二節(jié) 設立適宜、多樣的勞動生產項目
一、選擇適宜的勞動生產項目
二、實現勞動生產項目的多樣化
第三節(jié) 保障罪犯的勞動權利
一、完善罪犯勞動權利保障的法律制度
二、給予罪犯必要的勞動報酬
三、給予罪犯基本的勞動保障
四、為罪犯提供適宜的勞動環(huán)境
五、完善勞動個別化制度
第四節(jié) 日前我國罪犯工傷處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工傷鑒定單位資質有問題
二、補償標準不清晰法律依據難以選擇
三、在罪犯工傷處理過程中容易產生拿刑罰作交易的情況
第八章 罪犯教育權利的保護
第一節(jié) 罪犯教育權利概述
第二節(jié) 對罪犯進行教育的理論依據
一、犯罪學理論依據
二、社會學理論依據
三、罪犯的本質屬性
四、現代行刑理論依據
第三節(jié) 目前我國罪犯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
一、思想教育重形式 忽視罪犯的權利教育
二、對罪犯教育強制性太強 缺乏激勵機制
三、教育時間安排不合理教育受勞動制約
四、教育個別化被忽視
五、對罪犯的職業(yè)技術教育重視不夠
六、監(jiān)獄警察在對罪犯的教育中存在溝通障礙
七、教育經費不足
八、罪犯接受普通教育受到限制
第九章 建立和完善假釋的權利機制
第一節(jié) 假釋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我國假釋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三節(jié) 完善假釋權利機制
一、樹立假釋權利觀念嚴格把握假釋實質條件
二、擴大假釋的適用對象
三、豐富假釋的類型
四、修改有關假釋撤銷的規(guī)定
五、優(yōu)化假釋監(jiān)管機制
第十章 對于我國罪犯權利的其他思考
第一節(jié) 罪犯民事權利保護
第二節(jié) 注意預防罪犯的精神障礙
第三節(jié) 允許罪犯與律師充分接觸
第四節(jié) 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第五節(jié) 建立刑釋人員社會保障制度
第六節(jié) 死刑犯的權利保護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