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前言
1978年
1 趙金標訴趙惠根等房屋糾紛案——如何認定土改時未曾登記的房屋的權屬
2 顧耀明訴張惠英房屋土地侵占案——侵占他人房屋土地依法應予歸還或賠償
3 朱林生等訴朱麗娟贍養(yǎng)案——養(yǎng)子女應當對養(yǎng)父母承擔贍養(yǎng)義務
1979年
4 張惠芳訴瞿超然返還寄存財產案——對寄存事實的認定及對不能返還寄存物的處理
5 章關友被控反革命罪宣告無罪案——不具有明顯反革命目的不以反革命罪論處
6 孫志新等殺人案——對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案件的認定和處罰
7 孫小中搶劫殺人案——對主動坦白交代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從輕處罰
1980年
8 嘉定縣房管所真如房管組訴楊春富等房屋租賃案——強占無租賃關系的公房應退還
9 沈寶龍訴龔林榮賠償案——互有過錯的當事人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10 王誠雁訴朱靜芬繼承案——繼承權的認定及繼承份額的分配原則
11 許德發(fā)等故意殺人案——共同犯罪的認定和處罰
1981年
12 李耀德訴賈德華房屋糾紛案——對與無權處分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處理
13 潘以榮等重大責任事故案——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認定和處理
14 葉明生等收受、介紹賄賂案——收受、介紹賄賂罪的定性問題
15 孔松苗等偽造國家貨幣案——依法懲處變造國家貨幣并使用假幣的行為
16 葉麒明被控流氓宣告無罪案——未能正確處理戀愛關系不構成流氓罪
1982年
17 姚水淼訴姚啟洋等給付贍養(yǎng)費案——贍養(yǎng)費給付標準的認定及先予執(zhí)行的準許
18 毛宗羿等訴毛宗燮等追索撫養(yǎng)費案——如何區(qū)別寄養(yǎng)與親屬間的照顧關系
19 胡一平被控重大責任事故宣告無罪案——刑事案件證明標準的適用
20 王水室訴王宗芳拒不執(zhí)行判決案——免予刑事處分的適用
21 孫云平等反革命劫持飛機、爆炸案——以武力劫持飛機行為的認定和處罰
1983年
22 陸勝章等訴陸云娣解除收養(yǎng)關系案——收養(yǎng)關系的解除
23 楊織云訴楊志剛贍養(yǎng)案——贍養(yǎng)糾紛的處理
24 瞿根生訴韓保國土地使用權案——司法對于調解協議合法性的認定及維護
25 沈樹洪等貪污、收受賄賂、投機倒把案——內外勾結盜賣國家物資的行為性質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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