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刑法立法研究》遵循了“立法理論-立法現狀-立法完善”的研究思路。除緒論外,在內容上共分4章、16節(jié),其基本體系結構如下:第一章,反恐刑法概述。隨著恐怖主義在世界范圍的肆虐,如何有效預防和懲治恐怖主義犯罪成為重要的法律問題,各國刑法亦隨之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因此,反恐刑法作為一個新興的刑法分支部門是完全能夠確定的。本章對反恐刑法的概念、性質、特征,反恐刑法的產生背景、基本原則和功能進行探討,力求建構反恐刑法的基礎理論體系。第二章,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qū)的反恐刑法立法。本章選取美國、英國、俄羅斯、南非、澳大利亞、菲律賓等國家以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進行研究,重點分析這些國家和地區(qū)反恐刑法的立法模式和內容。從地理位置來看,這些國家和地區(qū)位居世界的各個方位,其反恐局勢各具特色,較為典型地反映了全球反恐刑法立法的全貌。第三章,我國的反恐刑法立法。為應對恐怖主義的現實威脅,我國近年來積極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措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中都有所體現。本章從歷史考察和現實分析的角度,對我國反恐刑法的立法演進、立法模式和內容進行研究。第四章,我國反恐刑法的立法完善。與國際社會尤其是一些法治發(fā)達國家相比,我國反恐刑法還存在諸多缺憾,難以滿足不斷發(fā)展的現實需要。本章對我國反恐刑法的完善模式提出具體建議,重點論述“恐怖活動犯罪”的界定、刑法總則和刑法分則的完善等問題,并對我國反恐刑法完善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