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從社會學的角度研究國際組織,視之為一種官僚機構,把它們當作具有獨立實體地位的行為體,從而對它們的性質、行為偏好、能力、特征和權威性等進行全面、細致的考察,希望能夠籍以幫助學者們解決一些規(guī)范性的問題。本書理性地認識到了國際組織的兩面性,作者花費長時間進行研究,并積累了大量事實,試圖構建一種研究國家組織的方法,讓人們正確地認識國際組織,并恰當地運作國際組織。在作者的研究理論基礎上,本書重新解釋了爭論激烈的國際的三個活動領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利用其專業(yè)知識和權力對國家經濟的滲透;聯(lián)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在重新界定難民定義和對遣返的決定上所發(fā)揮的作用;聯(lián)合國安理會對盧旺達種族屠殺的不干預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