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公案》是《海公大紅袍傳》、《海公小紅袍傳》的合集。它是明清公案小說的代表作之一。講述了這位無私無畏的清官海瑞審案的故事。故事以海瑞為原型敷演而成,前六十回為《海公大紅袍傳》;六十一回至一百零二回為《海公小紅袍傳》?!逗9浮穬热荽蠖嗍敲耖g流傳的故事,即所謂“好事者以耳目所睹記”,不足以將其作為研究海瑞的史料,因為小說中海瑞所審的案件與史料記載無一相同,顯見作者是想以海瑞這個明朝當代的清官,賦予那個時代普通民眾希望政治清明的良好愿望。雖然《海公案》不能作為海瑞居官政績的史料,但就小說史而言,《海公案》與宋元話本、明代擬話本關系密切。有兩篇故事就是從宋元話本里的內容改編、脫胎而來,還有幾篇故事影響到后來的公案小說專集的創(chuàng)作。就本書的內容而言,有以下的特點:第一,在人物方面,海瑞是明代有名的清官,《明史》贊曰:“海瑞秉剛勁之性憨也自遂,蓋可希為漢汲黯、宋包拯??喙?jié)自厲,誠所為人難能。”歷史上的海瑞,剛正耿直,苦節(jié)自厲,《海公案》的作者秉持著這種原則在書中來描寫海瑞正直的性格。其次,婦女形象的刻畫也是書中人物描寫的重要部分,如守節(jié)的貞婦、放蕩的淫婦、多疑且狠的妒婦以及對愛情向往的少女,都有鮮明的形象。再次,如僧人好色兇狠以及儒生無用的形象,亦是作者所刻意描寫。第二,在反映當時社會現狀方面,《海公案》成書于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適逢明代由盛轉衰,書中深刻地反映出當時的社會現狀:其一,當時男女兩性關系已逐漸不再受到禮教的約束,婦女的出軌多因丈夫長年在外經商所引起,可見當時從商者越來越多,商業(yè)活動越趨頻繁。其二,由劫盜類居次的情形來看,殺人劫財事件很多,可看出當時社會混亂及官府無能的狀況。其三,對貞婦加以褒揚,對淫婦加以撻伐,可見當時社會仍不放棄宣揚傳統(tǒng)的貞節(jié)觀念,書中關于貞婦、淫婦的眾多描寫來看,貞節(jié)觀念那時已日趨淡薄,因此作者大聲疾呼,褒揚貞婦,警戒淫婦。此外,由婦女動不動就被調戲、被殺、被打,也可看出當時婦女的社會地位低下。第三,在內容方面,每一回案件大致可分成四個部分,即案件始末、原告告詞、被告訴詞及海公判詞,它將原告告詞及被告訴詞獨立出來,在所有公案小說專集中開了先河。第四,在破案方法上,靠智慧推理破案的共有四十六回,其中依靠海公破案的有二十四回;而依超自然力量破案的有二十五回,與其它公案小說中依超自然力量破案者占全書一半以上相比,《海公案》中依超自然力量破案只占全書三分之一,這顯示了公案小說進展至《海公案》,迷信成分己逐漸降低,并且增加對判官的信任。第五,在案情分類方面,全書依次可分為奸情、劫盜、家庭糾紛、誣陷、其它等五大類,其中又包含若干小類,這些案件皆是一般社會上民事或刑事案件。第六,在編排形式方面,《海公案》的編排形式在明清公案小說專集中,是非常獨特的,分卷、分回,卻不分類的形式,除《百家公案》一書外,與其他公案小說概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