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南京國民政府縣自治研究》以地方自治為理論分析框架,描述地方自治在國家權力組織和國家結構中的地位與作用。在此理論分析框架下,以南京國民政府20世紀30年代縣自治建設進程為經,對縣自治作政治的、歷史的、社會的、經濟的多角度分析。地方自治作為憲政的基礎和一項基本地方制度雖具有普遍意義和價值,但基于個人獨立、自由、平等、權利基礎上的西方民主制度與以社會本位和官本位的中國傳統(tǒng)不符,與近代中國急需建立“民族國家”國情不適應;南京國民政府的縣自治挫折表明,制度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文化的全部,制度不是簡單移植可以成功的;制度的建設既要符合時代潮流和民族要求,還要適合民族形式,更需政治系統(tǒng)自身實踐的典范和制度化、規(guī)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