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tài)文明構建與物權制度變革》為民法研習者思考環(huán)境問題的產物。第一編論述了生態(tài)化理念對物權法諸方面的影響。第二編在借鑒外國自然資源所有權主體制度的基礎上,就我國自然資源所有權主體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議。第三編論證了建立自然資源物權受限下生態(tài)補償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就我國自然資源物權受限下生態(tài)補償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應對策。第四編剖析了傳統海域使用權制度的缺陷,論證了應從立法理念的突破、產權制度的創(chuàng)新和海域使用權立法完善等方面重構我國海域使用法律制度。第五編分析了我國不可量物侵害救濟制度的缺陷,論證了完善我國不可量物侵害救濟制度的必要性和具體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