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區(qū)際刑事司法協助新探》雖然中國香港、澳門地區(qū)已回歸祖國,但由于香港曾長期實行英國法律制度,澳門曾長期實行葡萄牙法律制度以及港澳回歸祖國后實行“一國兩制”的原因,兩個特別行政區(qū)形成了與中國內地不同的法律制度。就刑事法律而言,三地立法背景不同,法律內容相異,運行機制有別,因而在解決跨法域刑事法律問題方面存在諸多法律障礙。對此,內地與港澳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律理論界與實務界都給予了充分的重視,并在十余年來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我們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學術團隊的主要成員,長期以來對此問題也給予了相當大的關注,并積極進行研討,竭力推動我國區(qū)際刑事法理論的深化以及相關司法實務問題的解決。這種努力得到了內地與港澳法律界同仁的積極呼應及大力支持。例如,2002年4月,我本人當時擔任主任的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檢察院合作,在澳門聯合舉辦了“中國區(qū)際刑事司法協助探索”的學術研討會,并在會后出版了會議論文集,即《中國區(qū)際刑事司法協助探索》(趙秉志、何超明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正是在內地與港澳特別行政區(qū)法律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刑事法學研究領域得以不斷拓寬,區(qū)際刑事法研究已成為我國刑事法學研究的一個重點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