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這個術語,我國是實行改革開放的1978年之后才在正式出版物中使用的。中美在1979年1月及4月簽署的“高能物理協(xié)定”與“貿易協(xié)定”中,才以官方文件形式提及“知識產權”。也只是從這兩項協(xié)定的談判開始,知識產權才在我國的有關部門引起了初步的重視。“知識產權”在中國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門話題,則主要是由于1991年初到1992年初及1994年到1995年初的中美知識產權談判,以及幾乎同時的中國恢復在關貿總協(xié)定中締約國地位的談判這幾個大事件而造成的。從這段歷史的回顧,可以看到,“知識產權”與“國際關系”之間存在著多么密切的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