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哲學論稿(第2版)》第一版是國內第一部民法哲學專著,首次提出了民法的整體觀和方法論。第二版深入闡述了這一民法整體觀,構建了民法學第一個系統(tǒng)的一元化邏輯體系,并根據(jù)這一邏輯體系,全面審視了現(xiàn)有民法理論。作者指出:在民法學中,形式邏輯已成為可有可無的擺設,甚至成為批判的對象;幾乎所有的民法基本范疇,都缺少應有的推演程序;民法教材大量代代傳抄的經典論述,其實是只可死記硬背,不可深思細究的教條。第二版嚴格遵守形式邏輯,對幾乎所有的民法基本范疇作了全新的界定,得出了一系列顛覆性的結論,為實現(xiàn)民法的平等宗旨提供了真正的理論根據(jù)。如果說《民法哲學論稿》第一版證明了人應該生而平等,第二版則證明了人可以生而平等。第二版是迄今為止唯一的民法理論一元化專著,不僅對民法法理的學習和研究具有毋庸置疑的指導意義,也是第一本以民法自身邏輯為線索的民法教材。第二版的獨特視角,對法哲學及其他社會科學的研究,亦有不可替代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