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凱湘,男,1964年生,湖南人,漢族,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本科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碩士生和博士生畢業(yè)于北京大學。先后撰寫專著、教材8部,在學術報刊及國內、國際學術會議上發(fā)表論文70余篇。代表性著作有:《契約觀念與秩序創(chuàng)新》(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市場與契約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民法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論民法的性質與理念”(《法學論壇》2000年第l期)、“論基于所有權的物權請求權”(《法學研究》2003年第l期)、“物權請求權基礎理論研究”(《民商法論叢》第28卷,2003年)、“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研究”(《商法研究》第1輯,2000年)、“論商法的性質、依據與特征”(《現代法學》1997年第2期)、《民法總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物權法原則的重新審視”(《中外法學》2005年第5期)等。曾獲北京市優(yōu)秀青年骨干教師獎、全國優(yōu)秀法學圖書獎、中國法學會優(yōu)秀論文一等獎、北京大學優(yōu)秀博士論文二等獎、司法部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等。2005-2006年獲美國政府富布賴特訪問學者項目獎學金。2004年被選入第一批中國當代法學名家。2006年入選北京市新世紀社科理論百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