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福海,山東招遠人,1965年11月出生。1985年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研究生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5年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專業(yè).獲法學博士學位。自1987年起至今一直在煙臺大學法學院從事法學教學與研究工作?,F(xiàn)任煙臺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從事的研究領域是經濟法學、勞動法學等.共發(fā)表學術論文40余篇,出版學術著作10余部,主持和參加國家、省部級研究項目8項,科研成果獲省廳級以上獎勵10余項。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法學會國際經濟法暨臺灣法律問題研究會會長;煙臺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詢專家委員會委員等。王敦生,男,1956年出生,大學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F(xiàn)任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勝利油田分公司濱南采油廠副廠長,主管生產經營和法律事務工作。任職期間先后主持和參與完成了12項科研和管理項目的研究,獲得省部級獎3項,獲勝利石油管理局獎9項。其中參與組織的《濱647塊高效產能建設項目》被中石化授予”優(yōu)秀高效開發(fā)項目獎”:《排砂采油工藝技術的推廣應用項目》獲得勝利石油管理局”科學技術進步獎”。曾獲中石化“油氣管理技術能手”榮譽稱號.連續(xù)多年被評為勝利石油管理局經營管理先進管理者、法律事務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