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此目的,本教材在撰寫過程之中,努力突出以下特色:(1)每一章都會有“重點問題”、“基本原理”、“思考”、“即時思考”和“案例討論”等板塊,通過它們,讓提示與發(fā)問貫穿于正文中,引導讀者保持“學思結合”的狀態(tài),以使啟發(fā)式教學的特色融于教材之中。(2)“案例討論”的板塊主要使用既有的判決書或者法官撰寫的案件評析報告原文。這個板塊以它們?yōu)榉治鰧ο螅岢鋈舾膳c國家賠償法原理、規(guī)則等有關的問題。一方面,希望借此促進讀者關注案件細節(jié),培養(yǎng)其熟悉、理解和運用國家賠償法原理、規(guī)則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希望讀者能夠站在“案例”之上,反觀國家賠償法原理、規(guī)則的不足。當然,對案例的關注與分析,并不完全限于“案例討論”板塊,也不完全限于訴訟案例。教材其他板塊會偶爾使用非訴訟的事件作為分析對象,或者會改編案例、事件或介紹域外案例。然而,旨在反映“法官如何說話”的判決書或者案件報告,是案例討論的主要文本基礎。(3)本教材會在許多基本原理和重要問題上注意引介普通侵權法學說,借此希望讀者在觀察、思考國家賠償法問題和規(guī)則的時候,具備一種比較、借鑒普通侵權法的意識和方法。這一努力對我自身而言,也是一種智識上的挑戰(zhàn),也會有門外漢“胡言亂語”、貽笑大方的風險。但是,本教材仍然著意進行必要的探索,這并非出于“無知者無畏”的心態(tài),而是出于認真對待方法論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