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用清,字澄齋,號菊圃,山西平定州人,生于清道光九年(1829年)十月初三日。同治四年(1865年)中進士,七年(1868年)授翰林院編修,十年(1871年)補國史館纂修,旋署總纂。光緒三年(1877年),山陜大旱,奉調山西襄辦賑荒,寫成著名的《大荒記》,具述饑荒慘狀。光緒五年(1879年),廣西邊防吃緊,廣西巡撫(不久升任兩廣總督)張樹聲奏請李用清襄辦,事畢,又委其署理廣東海防。因功績卓著,受到朝廷器重。光緒七年(1881年)授惠州知府。在任期間,地方大治。光緒八年(1882年),升貴西兵備道,九年(1883年)遷貴州布政使,十年(1884年)署理貴州巡撫。官黔時,政聲斐然。但因禁煙和肅貪,觸犯當地豪紳利益,遭劾。光緒十二年(1886年)七月,奉旨署理陜西布政使,三年使陜西財力增長一倍。終因克己奉公,遭致嫉恨,再度貶職。遂引疾辭官歸田,在太原晉陽書院講學十年。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二月初二日,卒于書院。《清史稿》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