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9年至今六十余年來,中國政府對涉及國際法各個領域的諸多問題表達過自己的觀點并積累了相當豐富的實踐。中國政府也參與了數以百計多邊國際公約的草擬和制訂,并成為諸多公約的原始締約國或參加國,從而對國際法的編纂和逐步發(fā)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概括地說,中國國際法實踐是以中國政府一貫奉行的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為基礎,旨在實現和諧的國際社會,并忠實地貫徹《聯合國憲章》各項宗旨和原則。遺憾的是,中國的國際法實踐稀為世界各國國際法學界所知,更談不上在國際上廣為傳播。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固然由于種種原因,中國法學界對自己本國國際法理論實踐缺乏系統(tǒng)研究和著作。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根本原因還在于當今國際舞臺上,西方國際法學界仍占絕對優(yōu)勢,他們基本無視廣大發(fā)展中國家,包括中國的國際法理論和實踐的成果。因此,這一首部論述中國國際法實踐著作的問世,是值得中國國際法學界慶賀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