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問答
〔問1〕七十五周歲以上的人犯強奸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嗎?
〔問2〕七十五周歲以上的人犯交通肇事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嗎?
〔問3〕被判處管制的犯罪人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嗎?
〔問4〕因虐待女兒而獲罪的犯罪人,在被判處管制刑的同時,可以被判令禁止接近女兒嗎?
〔問5〕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違反禁止令,如何處罰?
〔問6〕犯罪人李某七十歲時實施了故意殺人行為,七十六歲時被審判,對李某可以判處死刑嗎?
〔問7〕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犯罪人,在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如何處置?
〔問8〕犯罪人實施盜竊行為,數額特別巨大,但是具有減輕處罰情節(jié),應當如何量刑?
〔問9〕犯罪人張某16周歲時犯了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年,執(zhí)行完畢后,又實施了搶劫行為,此時張某還未滿18歲,對于張某可否適用累犯的量刑情節(jié)?
〔問10〕犯罪人張某16周歲時犯了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執(zhí)行完畢后,子19歲時又實施了搶劫行為,對于張某是否應當適用累犯的量刑情節(jié)?
〔問11〕除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可以成立特殊累犯外,還有哪些罪名可以成立特殊累犯?
〔問12〕犯罪嫌疑人不具有自首情節(jié),但是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如何量刑?
〔問13〕犯罪人在犯罪后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現,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嗎?
〔問14〕犯罪人囚犯數罪,分別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7年有期徒刑,合并處罰,最多可以宣告執(zhí)行幾年有期徒刑?
〔問15〕犯罪人因犯數罪,分別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72年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合并處罰,最多可以宣告執(zhí)行幾年有期徒刑?
〔問16〕數罪并罰的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如何執(zhí)行?
〔問17〕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哪些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問18〕對于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可以同時處以禁止今?
〔問19〕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滿十八周歲的犯罪人、懷孕的婦女犯罪人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犯罪人,符合緩刑條件,可以因考慮其人身危險性而不宣告緩刑嗎?
〔問20〕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可以適用緩刑嗎?
〔問21〕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何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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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