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京滬深戶口解決總綱
1-1 審批體系
1-2 辦理流程
第二部分 辦理北京市戶口
第一章 非北京市戶籍人員辦理本人入戶
2-1 北京市引進人才
2-2 北京市接收應屆畢業(yè)生
2-3 北京市引進外地來京投資企業(yè)人員
2-4 在京單位引進留學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
2-5 中央單位因工作需要從京外地區(qū)選調干部進京
2-6 中央單位接收應屆畢業(yè)生進京
2-7 中央單位京外機構離休干部回京安置
2-8 軍隊轉業(yè)干部接收安置進京
2-9 各省市駐京辦人員辦理進京戶口
第二章 北京市居民辦理親屬進京
2-10 北京市解決干部夫妻兩地分居從京外調(遷)入人員
2-11 北京市單位人員辦理工人配偶、子?進京
2-12 中央單位解決夫妻兩地分居從京外調(遷)入人員
2-13 中央在京單位老干部辦理子女進京
2-14 駐京部隊軍官隨軍家屬進京
2-15 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戶
第三部分 辦理上海市戶口
第一章 非上海市戶籍人員辦理本人入戶
3-1 上海市引進人才
3-2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3-3 上海市接收應屆畢業(yè)生
3-4 上海市引進留學人員
3-5 軍轉安置入戶
3-6 外省市職工(家屬)進滬
第二章 上海市居民辦理親屬入戶
3-7 夫妻兩地分居調滬
3-8 老人身邊無子女調滬
3-9 駐滬部隊軍官家屬隨調
3-10 子女投靠、夫妻投靠、老人投靠進滬
第四部分 辦理深圳市戶口
第一章 非深圳市戶籍人員辦理本人入戶
4-1 深圳市引進人才
4-2 深圳市招調員工
4-3 深圳市接收應屆畢業(yè)生
4-4 深圳市引進留學人員
4-5 投資納稅入戶
4-6 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入戶
4-7 港、澳、臺人員、華僑、加入中國籍的外國人入戶
4-8 各省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作人員入戶
4-9 博士后人員戶口遷入
第二章 深圳市居民辦理親屬入戶
4-10 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投靠入戶
4-11 駐深部隊現役軍官隨軍家屬(配偶、子女)隨遷入戶
4-12 申報出生入戶
第五部分 戶口辦理相關問題解答
5-1 辦理北京市戶口相關問題解答
5-2 辦理上海市戶口相關問題解答
5-3 辦理深圳市戶口相關問題解答
第六部分 附錄
第一章 辦理北京市居住證
6-1 國內外埠人才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6-2 留學人員辦理《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
6-3 中國香港地區(qū)、中國澳門地區(qū)和中國臺灣地區(qū)高級人才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6-4 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辦《北京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居住證>
第二章 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6-5 境內人才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6-6 境外人員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第三章 辦理深圳市居住證
6-7 申辦《深圳市居住證》
6-8 申辦《深圳市人才居住證》
6-9 申辦《深圳市海外留學人才居住證》
第四章 京滬深戶籍綜合管理制度
6-10 北京市公安局關于戶口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6-11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guī)定(2008年修正)(滬公發(fā)[2005]171號)
6-12 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guī)定(試行)(深府[2005]125號)
第五章 辦理戶口常用聯系方式
6-13 辦理北京市戶口常用聯系方式
6-14 辦理上海市戶口常用聯系方式
6-15 辦理深圳市戶口常用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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