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
導讀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年修正)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三、施行修改后的專利法的過渡辦法
(2009年9月2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令第53號)
四、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2009年12月30日國務院第95次常務會議通過,2010年1月9日公布,自2010年2月工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9號)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2010年修訂)
(2001年6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6號公布根據2002年12月28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0年1月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六、施行修改后的專利法實施細則的過渡辦法
(2010年1月2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令第54號)
第二部分 《專利審查指南2010》(節(jié)選)
導讀
一、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
(《專利審查指南2010》第一部分第三章 )
二、復審與無效請求的審查
(《專利審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
三、專利申請及事務處理
(《專利審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公告、局令、規(guī)范性文件及司法解釋
導讀
一、專利標記和專利號標注方式的規(guī)定
(2003年5月3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令第29號)
二、關于規(guī)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
(2007年8月2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令第45號)
三、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節(jié)選)
(2006年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1號令)
四、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
(2002年1月30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2002年2月4日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5號)
五、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
(2004年10月13日國務院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10月20日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2號)
六、關于我國學者在國外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規(guī)定
(1986年2月1日中國專利局文件國專發(fā)法字〔1986〕第13號)
七、關于港澳地區(qū)專利申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1995年8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公告第51號)
八、關于香港回歸后中國內地和香港專利申請若干問題的說明
(1997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公告第57號)
九、關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知識產權署提出的首次申請的優(yōu)先權的規(guī)定
(1999年12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令第10號)
十、關于臺灣同胞專利申請的若干規(guī)定
(2010年11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令第58號)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
(2001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79次會議通過,2001年6月7日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法釋〔2001〕20號)
十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
(200工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80次會議通過,自
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法釋〔2001〕21號)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節(jié)選)
……
第四部分 常用的標準表格及填表注意事項
第五部分 專利申請及事務處理相關費用
第六部分 電子專利申請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七部分 專利代辦處
第八部分 關于專利行政復議的法律法規(guī)
第九部分 國際條約及工業(yè)品外觀設計國際分類表
第十部分 專利技術轉讓合同與專利權質押合同
第十部分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