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律關于正義一般是基于實證主義法學的立場,否定法律和正義的關系,或者對此避而不言。在康斯特布爾看來,這種對正義的沉默其實還是一種法律與正義或者實在法與自然二元的立場。作者以尼采為引導,力求跳出這種二元的思維定式,以修辭學為方法,關注法律之所言和未言,以及這種言語和沉默背后所蘊含著的法律的局限和正義的可能性??邓固夭紶栐诘谝徽聦Α墩x的沉默:現代法律的局限和可能性》的總體思路和觀點有所交代:“語詞經由聲音呼喚著正義,即便當‘正義’未被說出時也是如此。法律是正義呼聲的要求和響應之鏈條。法律把我們和這個世界縛在一起。它于沉默中爆發(fā),以共同應對并迎合人類的需求或必要性:在這種需求或必要性中,聲音呼喚著正義。從法律中——這種法律即隨著語詞對正義的呼喚(盡管是默默地)而涌現的人和世界的復雜的交接和牽系——產生了這個世界中正義和非正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