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刑法學》所研究的內容主要以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一節(jié)至第八節(jié)、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六節(jié)“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和第八章“貪污賄賂罪”中的各種經濟犯罪為研究范圍。從其研究的內容來看,既有經濟刑法學總論方面的研究,也有經濟刑法學分論方面的研究;在其研究方法上采取的是對經濟犯罪進行的理論聯系實際和多學科綜合滲透的方法,其研究視野涵蓋了我國1997年新《刑法》頒布以來的各個不同時期的立法內容,包括最新頒布的《刑法修正案(八)》的內容。因此,本書的研究可以說是對經濟犯罪研究的全面回顧與總結,既有重大的理論價值,也有重要的實踐價值。本書由李永升、朱建華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