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起來,從2001大致寫就《我們無處安放的青春》草稿,十年過去了,我才完成自己的第二部小說,是夠奢侈,也夠懶的。尤其這十年還是個公認的、高度發(fā)展的數(shù)字化時代,稱得上日新月異。但沒辦法,我就是那么個晚熟的人,好像直到去年,對自己、對外部世界的認識才較客觀而完整。所以,有的小說真不是寫出來,是在時間里慢慢磨出來。之前,08年出了個半成品,就為了時間不到,沒磨好,以至現(xiàn)在我都不愿承認是我寫的,恨不能毀尸滅跡。順便說一句,我實在不覺得一出手寫長篇有什么了不起,即便說寫得還過得去,反而越來越認為短篇小說更考量一個作者的語言能力、藝術天賦、對人及環(huán)境的感受力、觀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