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超,男,漢族,1966年生,湖北鄂州人。武漢人學法學學士(1982~1986),西南政法大學民法碩士(1986~1989),武漢人學民商法博士(2005~2009)。曾任全國法院干部業(yè)余法律大學副教授,廣東法官學院常務副院長,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F(xiàn)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執(zhí)行局副局長,高級法官;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獨著《執(zhí)行威懾機制研究》,合著《民事執(zhí)行策略與方法》、《適用合同法重大疑難問題研究》;在《新聞與傳播研究》、《倫理學》、《中國記者》、《武漢大學學報》、《西南政法大學學報》、《暨南學報》、《人民司法》、《法律適用》、《天府新論》、《婚姻與家庭》、《社會學》、《民商法論叢》、《判解研究》、《執(zhí)行工作指導》、《人民法院案例選》、《南方周末》、《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等報紙雜志發(fā)表法學論文數(shù)十篇。專著被中國法學會授予第二屆全國民事訴訟法學中青年優(yōu)秀成果(著作類)三等獎,論文曾獲全國法院學術討論會一等獎、全國法院適用合同法征文一等獎等多種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