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書的點校,茲說明以下幾點:1.《刑事訴訟法通義》于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即1934年)四月初版,旋于是年七月再版。本書??币罁陌姹臼侵袊駠昶咴略侔妗?.該書是對1928年《刑事訴訟法》的逐條評注。其中,作者除逐條闡釋條文的文義解釋、理由外,還附錄了中華民國最高法院(1927年以前稱為“大理院”)所作的判決例、解釋例,以及相關法令。原著征引解釋、判例時,往往涉及清末以降的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規(guī),如《刑事訴訟律(草案)》(宣統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即1911年1月24曰);《刑事訴訟條例》(1921年11月14日公布、1922年7月1日施行);《京師高等以下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光緒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即1907年12月4日)等,希請讀者閱讀、引用時留意。3.原書為豎排版,現改為橫排版。原文明顯文字錯訛之處,徑改之,不再單獨予以說明。原文脫漏之處,??闭吒鶕舷挛囊庥枰匝a正,并用“ ”格式注明。4.為閱讀便利,本??北窘y一使用現行標點符號的標注體例。此外,對于原書引文部分句讀不當的地方,也一并予以訂正。5.為閱讀上的便利,對于原書及引文中出現的繁體字,一律以1988年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新聞出版署聯合發(fā)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為準改為簡體字。但出于對作者及原書的尊重,對于原文中的異體字,則一仍其舊,以期真實反映原著的時代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