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價值論》、《文化悖論》、《價值實現論》本著作二十多年的出版,經歷了從“文化價值哲學三部曲”到“大道哲學全書”,再到“文化價值哲學三部曲”的過程。這也算是否定之否定吧。但它不是原地重復,而是在更高層次上的修訂再版。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由筆者在哲學本體論上的追求造成的。最初寫這三本書的動機,是想把哲學認識論的研究對象由生物物理領域轉向并擴大到整個社會文化領域,研究有價值、有意義的文化世界是怎樣建構人的價值意識(包括價值思維悖謬)的。做此研究,一方面想解決存在與意識、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一系列中介變量問題;另一方面,想解決人在現實生活中,是通過怎樣的文化環(huán)境、情境、情勢與生活細節(jié)發(fā)展價值意識,成為意識到的存在者的。這要比德國古典哲學家從“自我”出發(fā),解決哲學知識論或認識論問題,要現實得多,也生動具體得多。也許正是因為這樣,“文化價值哲學三部曲”二十多年來才一直廣受歡迎。研究有價值、有意義的文化世界建構人的價值意識,自然會涉及文化本體論問題。但當時所說的文化本體論,仍然是指有價值、有意義的文化現象世界而言的,它并沒有涉及形而上學問題,也沒有涉及形上本體論問題。通過沸沸揚揚、參差駁雜的文化世界,研究人的價值意識的建構與發(fā)展,雖然屬于文化本體論問題,但嚴格地說,各種文化作為現象世界,是不可成為本體論存在的。特別是通過具體的文化環(huán)境、情境、情勢與生活細節(jié)講文化價值意識建構,實際上是屬于價值意識發(fā)生論與發(fā)展論問題,而不是本體論存在問題。文化本體論,實乃文化現象世界背后的價值與意義存在,特別是形而上學的存在。由此可知,不涉及形而上學問題,不涉及這個最高本體存在問題,只是以有價值、有意義的文化現象世界為本體論,研究人的文化價值意識建構,不但不能真正解決哲學本體論問題,而且其價值意識建構也不能解決國家民族根本精神與信仰信念問題,以及人們于何處安身立命問題。這正是我的哲學研究由文化價值哲學走向大道哲學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