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三代以下有亂無治:明夷待訪錄》共有二十一篇,討論的主題有十三個。其中《原君》、《原臣》、《原法》、《學校》等篇最為近人所注意。導讀者王泛森認為最能用來貫串《待訪錄》各篇大義的是兩種政治原理之對立,究竟三代以后的君臣關系、制度設計、法律、兵制……等林林總總的議題,是從哪一種原理出發(fā)的,是“以天下為天下之天下”這個原則出發(fā),還是從以天下為帝王之私產出發(fā)的?黃宗羲回答這個問題最直接的答案,是認為被他理想化了的“三代以上”與“三代以下”,是兩種政治原理之爭:一種是天下是天下之天下,是公的、萬民的、百姓的,并從此原理出發(fā)去思考、規(guī)劃一切制度。在《待訪錄》中對君臣、方鎮(zhèn)、封建、法律等重大問題的新思考,都是從這個原理出發(fā)的。與它相對的是“三代以下”之原理,即以天下為帝王“一家之私”為出發(fā)點的思考,對一切事物防之又防、密之又密,而最后歸于無效。正因為兩種政治原理截然相異,所以黃宗羲要求全變,而不是小小變革,要求有治法而后有治人,即要從原理出發(fā),重新檢視兩千年來一切的政治設計與政治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