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書著錄古代至民國問吳江學者著作,涉及學者近三千名。 2.本書所指“吳江”參照現(xiàn)吳江市域范圍。其中部分區(qū)域在清雍正四年至清末間稱震澤縣,本書仍視之為吳江組成部分。關于地域的其他問題請參閱“前言”第三部分。 3.本書所稱“藝文”系指一切著作方式的書面作品。著作方式包括自著(含書、畫)、編集、評注等,對內容類別不予限定。主要著錄單獨成集的著作,單篇詩文一般不予詳細著錄,但標注了一部分學者單篇詩文的收載處。 4.本志編排以年系人,以人系書。條目總體上先按時代劃分,再以學者出生先后排序。每個條目分為學者簡介、作品著錄兩部分,而作品著錄部分一般包含“著作集”和“零星詩文”兩項。每種著作集盡可能揭示其收藏處,未見收藏者則注明記載處,而零星詩文僅指出其登載處。部分條目有需要特別說明的問題,則增列了“編者注”一項。有少量學者未查明其生活年代,編者將他們置于書末。5.為方便查找,本志設《姓名索引》與《別名、字號索引》,均按漢語拼音字順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