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協商民主與橢圓觀角》的上篇和中篇中,以協商民主的源起為基點,對中西方協商民主的·含義、特點、基礎、實踐和價值等基本問題進行了較為全面、系統的探索性闡述,并指出了中國特色協商民主的特殊性所在。我們得出的結論是,中國特色協商民主不是“舶來品”,而是原生態(tài)“中國造”!它是適應當代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契合中國文化傳統基礎,并伴隨中國協商政治實踐和理論發(fā)展的產物??缭绞紫仁且环N繼承。西方協商民主理論從古希臘文明復興而來,中國特色協商民主延續(xù)5000年中華悠久“和合”文化淵源而水到渠成。協商民主的發(fā)展是一種復興基礎之上的跨越。其次,跨越表現為一種突破。中西方協商民主理論突破各自社會制度、文化傳統、思想方式等方面的障礙,在特定時空交匯聚合,誰先誰后、誰主誰次、誰優(yōu)誰劣,套用一句名言——“適合就是硬道理”,國人無須妄自菲薄。中國共產黨的黨內民主制度、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等國家形態(tài)制度,加之民主集中制的決策制度、基層民主和社會自治制度、信訪制度等等,構成了中國特色協商民主的主骨架。再次,這種跨越還是一種升華。協商民主也是有限的、具體的、歷史的。從探索路徑上看,西方協商民主理論是對預定條件下的理論進行結合時代特點的修補與完善,目的是為了下一步的試驗或實驗,是對假定理論的一種升華;中國特色協商民主理論是對半個多世紀以來政治實踐活動的總結和提升,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指導再實踐,是對實踐經驗的一種升華。厘清這些問題,把握這些跨越,對協商民主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