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教材相比,《初任檢察官培訓專題講義》具有以下突出特點:第一,內容結構合理,培訓重點突出。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則,我們將初任檢察官的任職前培訓內容分為三大部分或三個模塊,即職業(yè)基礎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通用技能培訓。職業(yè)基礎培訓包括政治理論、法學前沿和檢察制度三個單元;崗位技能培訓包括公訴技能、職務犯罪偵查技能和訴訟監(jiān)督技能三個單元;通用技能培訓則側重于檢察文書的制作及案卷的整理與裝訂等。上述各部分中的每一單元分別設有不同的專題,專題與專題間既相互銜接又獨立成篇,都應是初任檢察官應知應會的主要技能。就三部分內容比較而言,培訓的重點是崗位技能。因而,無論在講授的時間安排上,還是在專題講義的數量上,以及在考試考核的權重中,崗位技能培訓都占有突出的分量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