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男,1956年10月生,山東省博興縣人。法學博士?,F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1982年7月吉林大學本科畢業(yè),1985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研究生畢業(yè),2006年12月武漢大學刑法學博士研究生畢業(yè)。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司法部副部長等職。著有《刑事錯案研究》、《非公有制經濟刑法規(guī)制與保護論綱》,主編或副主編《刑法罪名精釋》(兩主編之—)、《反洗錢立法與實務》、《刑事訴訟庭審程序專題研究》、《刑法的修改與適用》(副主編之一)、《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適用》(副主編之一)等,合著《國家賠償問題研究》、《中國現實國家賠償制度》、《刑事訴訟:控?辯·審三人談》、《刑法縱橫談:理論·立法·司法(總論部分)》等,發(fā)表論文40余篇。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