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的兩面:中國古代判例選編》根據是否在成文法下適用,將案例分為無成文法下的判例和有成文法下的判例兩類。所選案例出自元、清兩朝,具體是元朝刻本的影印本《元典章》和清朝時刻版本《刑案匯覽》,《元典章》和《刑案匯覽》中的案例在當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選案例的版本分別是:《元典章》是中國廣播電視大學l998年影印出版的臺灣所藏元刻本的影印本;《刑案匯覽》是云南大學圖書館所藏的道光甲午刻本,棠樾慎思堂藏板印本。 《判例法的兩面:中國古代判例選編》所選案例皆是二書中明確引用了先例進行判決的個案。每個案側后都注出原書中所在的卷數、原書所屬案件性質的類別。其中《元典章》的個案注明在出版的影印本中的頁碼;《刑案匯覽》注明在原書中的冊數、卷數及所在冊中的頁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