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本義為“封土建國”、”封爵建藩”。封建制的基本內涵是世襲、分權的領主經濟、貴族政治,古來漢字文化圈諸國大體在此義上使用“封建”一名,并展開“封建論”。中國秦漢至明清社會主流離封建漸遠,實行地主經濟基礎上的君主集權官僚政治。歐洲中世紀制度feudalism(封土封臣、采邑制)與中國的殷周封建制相近(當然也有區(qū)別,中國是“宗法封建”,西歐是“契約封建”),與日本中世及近世的公武二重制”酷似”,中國晚清、日本明治間遂以“封建制”對譯feudalism。清末民初中國采用這一在漢外語言對譯間形成的新名。五四時期,陳獨秀忽略中日、中歐歷史差異,引入西歐及日本近代化進程中的“反封建”命題,形成“封建=前近代=落后”的語用范式。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共產國際文件以“半封建”指稱現實中國。隨后的中國社會史論戰(zhàn)之一派,信從單線直進史觀,把以君主集權和地主自耕農經濟為特征的秦漢至明清的兩千余年納入“封建時代”,以與西歐中世紀對應,“封建”概念泛化,既與本義脫鉤,也同對譯之英文術語feudalism含義相左,且有悖于唯物史觀創(chuàng)始人的封建原論。在特定歷史條件下,“五種社會形態(tài)”單線直進說框架內的泛化封建觀普被國中。注目中國史自身特點的學者曾質疑泛化封建觀,提出救“封建”概念誤植的方案。本書沿此軌跡,強調“名辨”的重要性,考論“封建”,并擬定“制名以指實”等歷史分期命名標準,建議秦至清主要時段的社會形態(tài)稱之“宗法地主專制社會”,此兩千余年簡稱“皇權時代”,以反映中國前近代社會的本真面目,并為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化進程提供較準確的前史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