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第一部分《社會契約論》是盧梭的一部政治哲學著作。它探討的是政治權利的原理,其主旨是為人民民主主權的建立奠定理論基礎。第二部分《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礎》是1753年盧梭應法國第戎科學院的征文而寫的論文,并于1755年出版。這篇文章中所表述的論點,是盧梭政治思想體系中的重要一環(huán),其重要性僅次于1762年盧梭的《社會契約論》,而在思想體系上,本書可視為《社會契約論》的基礎和緒論。第三部分《論科學與藝術的復興是否有助于使風俗日趨純樸》盧梭的成名之作,于1750年被第戎科學院評為最佳征文。盧梭所處的18世紀的歐洲,正是科學快速發(fā)展、藝術日益繁榮的鼎盛時期,盧梭卻公然大唱反調,對科學與藝術的發(fā)展大加批判。因此,1751年這篇論文一發(fā)表,立即“轟動九霄”,引發(fā)了一場持續(xù)時間長達數(shù)年的大論戰(zhàn),盧梭也因此一夜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