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1835-1910)是我國讀者最熟悉的一位美國作家。他原名叫塞繆爾·朗荷恩·克列門斯,生于密蘇里州的佛羅星達,父親是當地法官,收入菲薄,家境拮據。小塞繆爾上學時就不得不打工。他十二歲那年父親去世,從此開始了獨立的勞動生活,先在印刷所學徒,當過送報人和排字工,后來又在密西西比河上當水手和舵手。兒時生活的貧困和長期的勞動生涯,不但為他以后的文學創(chuàng)作積累了素材,更鑄就了他一顆正義的心。南北戰(zhàn)爭爆發(fā)后,密西西比河航運蕭條,他去西部淘金又空手而歸,便來到弗吉尼亞城,先在《事業(yè)報》后在舊金山的《晨報》當記者,撰寫通訊報道和幽默小品,并開始使用馬克·吐溫這個筆名,其原意為“測深兩尋”,本是水手用語,意思是水深十二英尺,船可平安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