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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規(guī)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改條文解讀與應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改條文解讀與應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改條文解讀與應用

定 價:¥98.00

作 者: 江必新 主編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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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1840196 出版時間: 2012-09-01 包裝: 平裝
開本: 16開 頁數: 611 字數:  

內容簡介

  2012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共計60條,涉及對原民事訴訟法修改的條款八十余條(其中新增條文二十余條),另整體刪除原條文9條。《修改條文解讀與應用》主要以修改的81個條文為解讀對象,每個條文原則上按“修改緣由”、“域外經驗”、“爭議問題”、“條文解讀”、“操作指南”、“難題研討”、“以案說法”七個層次進行闡釋;并對9條刪除條文按“條款內容”、“相關背景”、“刪除緣由”、“注意事項”四個層次進行闡釋,基本上包含了修改及刪除條文理解與適用的全部內容。此外,還收錄了相關立法文件,以幫助讀者了解民事訴訟法修改的整個過程,并附有《民事訴訟法修改前后條文對照表》,以便于讀者全面理解和正確適用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

作者簡介

  江必新,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1978年至1984年就讀于西南政法大學,先后獲學士、碩士學位,1999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讀于北京大學,獲博士學位。1985年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成員。2004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2007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先后被聘為司法部國家“九五”普法宣講團成員,中國政法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和國家法官學院的特聘教授、兼職教授、研究員以及碩士生、博士生導師。1999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2009年被評為首批“當代中國法學名家”。著有《民事訴訟的制度邏輯與理性構建——〈民事訴訟法〉再修改之思辨》等作品四十余部。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法學雜志》、《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百余篇。

圖書目錄

一 法律原則
增加誠實信用原則第十三條誠實信用原則和處分原則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完善法律監(jiān)督原則
第十四條法律監(jiān)督原則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二 管轄制度
將“勞動教養(yǎng)”修改為“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第二十二條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公司訴訟管轄
新增條文第二十六條公司訴訟管轄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擴大協議管轄范圍第三十四條協議管轄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以案說法】
限制自上而下的管轄轉移第三十八條管轄權轉移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
明確默示協議管轄制度或應訴管轄
第一百二十七條默示協議管轄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三 回避制度
完善審判人員回避
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回避的適用情形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
四 訴訟參加人
公益訴訟
新增條文
第五十五條公益訴訟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
規(guī)定第三人受生效裁判損害的救濟途徑第三人撤銷之訴
第五十六條民事訴訟第三人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擴大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范圍第五十八條委托訴訟代理人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相關修改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當事人應當出庭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五 證據制度
增加 調整證據種類第六十三條證據種類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嚴格舉證時限
新增條文第六十五條舉證時限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人民法院出具證據收據的義務
新增條文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出具證據收據的
義務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刪除原規(guī)定中的“法律行為”第六十九條公證文書的效力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以案說法】
將“意志”修改為“意思”
第七十二條證人資格及出庭作證的義務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不能出庭作證事由具體化
新增條文第七十三條證人出庭作證義務的例外……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增加證人作證的經濟保障
新增條文第七十四條證人費用負擔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完善鑒定制度第七十六條申請鑒定和委托鑒定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以案說法】
相關修改第七十七條鑒定人的權利和義務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以案說法】
鑒定人義務及責任
新增條文第七十八條鑒定人出庭作證的義務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以案說法】
專家輔助人
新增條文
第七十九條專家參與訴訟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以案說法】
新增訴前申請證據
保全第八十一條證據保全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相關修改第一百三十八條法庭調查順序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相關修改
第一百八十八條民事行為能力鑒定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六 送達
放寬留置送達的條件第八十六條留置送達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新型送達方式
新增條文第八十七條傳真 電子郵件送達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相關修改第九十條對被監(jiān)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
措施的人的送達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七 保全
完善訴訟保全
新增行為保全
第一百條訴訟保全的條件 措施
及保全裁定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
完善訴前保全
第一百零一條訴前保全申請的條件 受理
法院及采取保全后當事人
起訴期限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相關修改第一百零二條保全范圍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相關修改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措施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相關修改第一百零四條被申請人提供擔保后解
除財產保全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相關修改第一百零五條保全錯誤補救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相關修改第一百零八條對保全或者先予執(zhí)行裁
定不服的復議程序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相關修改
第二百七十二條涉外仲裁財產保全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八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
強制措施
對當事人惡意訴訟的
強制措施
新增條文第一百一十二條合謀虛假訴訟行為方
式及法律后果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對被執(zhí)行人逃避
執(zhí)行的強制措施
新增條文第一百一十三條被執(zhí)行人逃避執(zhí)行
及法律后果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
擴大協助義務單位
及協助措施第一百一十四條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
單位適用強制措施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提高罰款上限第一百一十五條罰款和拘留措施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九 一審普通程序
細化起訴狀記明事項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的內容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以案說法】
明確先行調解制度
新增條文第一百二十二條審前調解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強調對起訴權的保障第一百二十三條審查期限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調整不予受理的情形第一百二十四條不予受理的情形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細化答辯狀記明事項第一百二十五條答辯狀的內容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審前程序
新增條文第一百三十三條對受理案件的分流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強調裁判書寫明判決結果和理由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的內容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增加“撤銷仲裁裁決”明確裁定書寫明裁定結果和理由第一百五十四條裁定書的適用范圍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賦予公眾對裁判文書的查閱權
新增條文第一百五十六條裁判文書的公開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272十 簡易程序
當事人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第一百五十七條簡易程序適用范圍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簡便方式第一百五十九條簡便傳喚 送達 審理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小額訴訟一審終審
新增條文第一百六十二條小額訴訟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簡易程序轉為
普通程序
新增條文第一百六十三條簡易程序轉普通程序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十一 第二審程序
調整不開庭審理的
條件第一百六十九條二審的審理方式和審
理地點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限制二審法院發(fā)回
重審的權力第一百七十條二審裁判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十二 特別程序
增加確認調解協議
案件和實現擔保
物權案件第一百七十七條特別程序的適用范圍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司法確認程序
新增條文
第一百九十四條確認調解協議案件的
概括性規(guī)定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新增條文第一百九十五條確認調解協議案件的
審查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實現擔保物權程序
新增條文
第一百九十六條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
概括性規(guī)定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新增條文第一百九十七條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
審查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十三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增加對調解書的
法律監(jiān)督第一百九十八條人民法院依職權啟動
再審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以案說法】
調整再審案件一律
“上提一級”管轄的
規(guī)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權利及
申請再審管轄 效力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調整當事人申請
再審事由
第二百條再審事由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
相關修改第二百零二條對解除婚姻關系的裁判
不得申請再審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當事人可以選擇向
基層人民法院申請
再審第二百零四條再審審查期限 審查終結
處理方式 再審審理法院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修改當事人申請
再審的期間第二百零五條申請再審期限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再審中止執(zhí)行為原則,不中止執(zhí)行為例外第二百零六條再審中止執(zhí)行以及例外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規(guī)范通過檢察機關
抗訴進入再審的有關
事項第二百零八條抗訴事由 抗訴程序 檢
察建議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首次確定再審法院糾錯先行 檢察監(jiān)督在后的程序,確定有限再審原則
新增條文第二百零九條法院糾錯先行 檢察監(jiān)督
在后和有限再審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檢察機關可以向當事人 案外人調查核實
有關情況
新增條文第二百一十條檢察機關審查抗訴的手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明確“一級法院一次再審”
第二百一十一條法院接受抗訴后裁定
再審的期限和審級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
新增對調解書的抗訴
第二百一十二條民事抗訴書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十四 督促程序
調整異議處理程序第二百一十七條對支付令異議的審查
督促程序的終結
【修改緣由】
【域外經驗】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十五 執(zhí)行程序
規(guī)定申請執(zhí)行人因受欺詐或脅迫的,可以申請按原生效法律文件執(zhí)行
第二百三十條執(zhí)行和解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以案說法】
明確人民檢察院有權監(jiān)督民事執(zhí)行活動
新增條文第二百三十五條對執(zhí)行的法律監(jiān)督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增加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第二百三十七條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取消履行期規(guī)定,法院可在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的同時立即強制執(zhí)行第二百四十條執(zhí)行通知與強制執(zhí)行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以案說法】
增加人民法院采取
強制執(zhí)行措施的權力,
強化有關單位的協助
義務第二百四十二條執(zhí)行查詢 扣押 凍結
劃撥 變價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規(guī)定優(yōu)先拍賣原則,取消必須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的規(guī)定第二百四十七條執(zhí)行拍賣 變賣
【修改緣由】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難題研討】
十六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修改涉外送達期限第二百六十七條向我國領域外送達訴
訟文書方式
【修改緣由】
【爭議問題】
【條文解讀】
【操作指南】
十七 刪除條款
刪除人民調解原則
刪除第十六條
【條款內容】
【相關背景】
【刪除緣由】
【注意事項】
刪除涉外協議管轄
默示管轄
刪除第二百四十二條
【條款內容】
【相關背景】
【刪除緣由】
【注意事項】
刪除第二百四十三條
【條款內容】
【相關背景】
【刪除緣由】
【注意事項】
刪除涉外財產保全
刪除第二百四十九條
【條款內容】
【相關背景】
【刪除緣由】
【注意事項】
刪除第二百五十條
【條款內容】
【刪除緣由】
【注意事項】
刪除第二百五十一條
【條款內容】
【刪除緣由】
刪除第二百五十二條
【條款內容】
【刪除緣由】
刪除第二百五十三條
【條款內容】
【刪除緣由】
刪除第二百五十四條
【條款內容】
【刪除緣由】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2011年10月24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2012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2012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2012年8月30日)
民事訴訟法修改前后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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