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歇爾·施托萊斯(1941-),德國著名法學家,公法學家,曾任美茵河畔法蘭克福約翰,沃爾夫岡,歌德大學教授,馬克斯-普朗克歐洲法律史研究所所長。代表作有《德國公法史》、《近代早期的國家與國家理性》、《社會法史》、《不法中的法:納粹法律史研究》等。鑒于他在學術研究領域的卓越成就,德國政府于2010年為他頒發(fā)了聯邦十字勛章。楊貝(1980-),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講師,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哲學、法律方法。曾為英國牛津大學、德國約翰·沃爾夫岡。歌德大學訪問學者。主要譯作有《作為理由之治的法治》、《法律理論如何可能?》、《舊修辭學與新修辭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