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編著的《紅字》故事發(fā)生在兩百多年前的波士頓。海絲特·白蘭胸前佩戴標志著通奸的紅色“A”字站在古老的刑臺上示眾。她手中抱著這個罪孽的證據:一個出生僅數月的嬰兒。在人們無情的注視下,她拒絕了年輕牧師阿瑟·丁梅斯代爾提出的懺悔要求。 之后,海絲特在城外遠離人群的一間小茅屋里住了下來。她以做針線活維生,并細心地照料女兒珠兒。這時,海絲特的丈夫來到了美國。他滿懷仇恨地改名為羅杰·齊靈渥斯,以醫(yī)生的身份暗中察訪與海絲特通奸的同犯。 很快七年過去了,珠兒已成長為一個美麗可愛的小姑娘,而海絲特因為熱心接濟和幫助別人,贏得了人們的尊敬,使胸前那本來代表恥辱的紅字變成了美好善良德行的象征。而經過多年的窺探,羅杰也認定了丁梅斯代爾牧師就是那個隱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計地接近牧師,旁敲側擊,冷嘲熱諷,不停地在精神上對牧師進行折磨。 海絲特為了使丁梅斯代爾逃離她丈夫的陰影,決心帶著女兒和他一起逃走,卻被羅杰發(fā)現,計劃失敗了。而對羅杰的恐懼和自己隱瞞罪責的煎熬使丁梅斯代爾的健康每況愈下。終于在離開塵世前夕,他在全體教眾的面前,挽著海絲特和他們的女兒珠兒登上了刑臺,用以生命為代價的深切懺悔換取了道德上的新生。 《紅字》是一本經典的外國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