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版前言 作者及內容概覽 第一章 國際法的概念、歷史和淵源 引言 I. 國際法概念與效力 1. 國際法概念及特點 a) 概念界定的出發(fā)點及問題 b) 概念歷史與國際法的發(fā)展 c) 國際法的擴張 d) 國際法的綜合定義 e) 與其他法律領域的界限 f) 國際法與歐洲法 g) 國際法的特征 2. 國際法效力、基本原則與統(tǒng)一性 a) 效力問題 b) 國際法基本原則 c) 國際法秩序的統(tǒng)一性 II. 國際法歷史與國際法學 1. 歷史與國際法的歷史性 2. 國際法學 III. 國際法的法律淵源 1. 國際法院規(guī)約第 38條列舉淵源及識別手段 a) 國際條約 (條約法) b) 國際習慣法 c) 一般法律原則 d) 法官判決與學理 2. 國際法院規(guī)約第38條淵源外的發(fā)展 3. 位階關系與法律淵源的法典化 第二章 國際法與國家法 I. 基礎介紹 II. 德國在國際秩序中地位的憲法基礎 1. 和平與人權認識 2. “開放性”與“國際法友好性” 3. 統(tǒng)一導向 III. 國際法與國家法律秩序的關系:基本概念與基本定位 1. 學說之爭 2. 機制 3. 效力與適用性 4. 轉化瑕疵之國際法后果 IV. 國際法與德國法 1. 引論:國際法與各國法律秩序中國家法間的關系 2. 國際法條約 a) 基本規(guī)定概覽 b) 聯(lián)邦與州作為國際法條約當事方及締約協(xié)同方 c) 對外代表:聯(lián)邦總統(tǒng)的職權 d) 聯(lián)邦政府的角色 e) 聯(lián)邦議會與參議會的協(xié)同要求 f) 聯(lián)邦法律的形式 g) 國際法條約在德國法中的位階及效力 h) 德國法中的歐盟成立條約 i) 主權的讓渡 3. 國際習慣法 a) 國際習慣法與“國際法的一般規(guī)則” b) 國際習慣法中有效的一般規(guī)則在德國法中的位階及效力 c) 聯(lián)邦憲法法院對規(guī)范的驗證 4. 一般法律原則 5. 國際組織的法 V. 結論:作為德國國家權力準繩的國際法 1. 立法 2. 政府與行政 3. 法院 第三章 國家與個體作為國際法主體 I. 國際法中的權利人和行為人、機構及國家間往來的實施 1. 國際法中的權利主體和行為主體 a) 發(fā)展 b) 國際法主體的分類 c) 國際組織 d) 個人 e) 民族 f) 少數(shù)民族 g) 其他 2. 國際法主體的機構和國家間往來的規(guī)則 a) 核心機構 b) 外交使節(jié) c) 領事 d) 特使 e) 在國際組織中的代表 f) 外交庇護 II. 國家作為基本的國家法主體 1. 國家 a) 國家的構成要件 b) 國家主權 c) 國家的平等 2. 國民 a) 國籍 b) 外交保護 c) 民族自決權 3. 國家領土 a) 領土主權和屬地管轄權 b) 國家領土之取得與喪失 c) 領土的范圍 4. 國家權力 a) 國家權力的范圍和效力 b) 類視國家的國際法主體 5. 國家的產生與消亡 a) 國家的產生與消亡 b) 國際法上的承認 c) 中歐和東歐之新國家 6. 國家繼承 a) 定義及法律根據(jù) b) 國際條約之繼承 c) 國家財產、國家檔案與國家債務之繼承 d) 國家繼承與國籍 7. 歷史上和當代德國的法律狀態(tài) a) 德國的分裂 b) 德國的統(tǒng)一 c) 關于國家繼承的規(guī)定 III. 國際法中的個人 1. 全球性人權保護 a) 引言 b) 世界人權宣言 c) 1966年12月19日的人權公約 d) 保護人權的特別公約 2. 區(qū)域性人權保護 a) 歐洲理事會 b) 歐洲人權公約 c) 歐洲社會憲章 d) 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框架內的人權保護 e) 美洲的人權保護 f) 非洲的人權保護 g) 阿拉伯聯(lián)盟的人權保護 3. 國際法中的外國人權利 a) 引言 b) 外國人入境 c)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d) 要求外國人離境 4. 避難權 a) “難民”的概念 b) 避難權 c) “非遣返”原則 d) 歐洲理事會框架內的人權協(xié)定 e) 歐盟成員國家的難民 5. 引渡 a) 引言 b) 引渡條約之基本原則 c) “政治犯不引渡” d) 引渡與歐洲人權公約 e) 武力挾持回受審國 6. 國際法中的少數(shù)民族保護 a) 引言 b) 全球性的少數(shù)民族保護 c) 地域性少數(shù)民族保護 第四章 國際與跨國組織 I.國際組織的歷史與意義 1. 國際組織作為國際合作不可缺少的因素 2. 發(fā)端: 從和平會議、行政聯(lián)盟到國聯(lián) 3. 1945年后的發(fā)展 4. 定義與界限 5. 國際組織對國際法的影響 II. 國際組織法 1. 國際組織的形成與消亡 a) 國際法上的成立文件 b) 成立條約作為國際組織的“憲法” c) 成立條約的解釋與變更 d) 國際組織的消亡 e) 繼承問題 2. 國際組織中的成員國資格 a) 成員資格的取得 b) 成員權利與義務 c) 成員資格的終止 d) 成員權的損害 e) 低于成員的參與權 f) 非成員國 3. 國際組織的法律地位 a) 國際法權利能力 b) 國際法上的行為能力 c) 豁免、特權、與所在國關系 d) 國內法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e) 國際組織內部法律的法律屬性 4. 機構與意愿的形成 a) 一般結構 b) 聯(lián)合國、歐洲理事會與歐盟主要機構之比較 c) 聯(lián)合國主要機構 aa) 聯(lián)合國大會 bb) 聯(lián)合國安理會 cc) 聯(lián)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 dd) 聯(lián)合國托管理事會 ee) 聯(lián)合國秘書處 ff) 國際法院 d) 機構結構的變遷與機構間的關系 5. 國際組織的任務與職權 a) 概論 b) 權限的確定、有限授權原則與越權行為 c) 尊重成員國自己的管轄權限 d) 人權最低標準的責任 e) 行為手段 f) 聯(lián)合國最重要的任務領域 6. 國際組織的經費來源 a) 收入 b) 支出與預算 c) 結算監(jiān)督與制裁 III. 聯(lián)合國家族 1. 概論 2. 聯(lián)合國的主要與從屬機構 3. 特別組織 IV. 歐洲理事會 1. 概論與歷史 2. 機構 3. 任務、原則與活動 V. 歐盟 1. 超國家組織 2. 國際法主體資格與國際法行為能力 3. 共同體職權與基本權利保護 4. 里斯本條約與歐盟發(fā)展前景 第五章 國際法中的空間與環(huán)境 前言 I. 國際法中的空間 1. 國際法的空間秩序概覽 a) 領土主權與屬地管轄 b) 國家區(qū)域與非國家區(qū)域作為基本分類 c) 非國家區(qū)域:事務管轄與國家共同體空間 2. 國家區(qū)域: 全面管轄權的領土空間 a) 本質與界限:國際法范圍內的領土主權 b) 國家領土的取得與喪失 c) 大氣空間:領空權與航空自由 d) 領水:內河、群島水域與領海 3. 非國家區(qū)域 (1): 沿海國家的功能主權區(qū)域 a) 本質與界限:有限管轄權空間 b) 毗連區(qū):治安控制權空間 c) 專屬經濟區(qū):獨特的資源導向空間 d) 大陸架:源自海岸的探索與利用壟斷 4. 非國家區(qū)域(2):全球性國家共同體空間 a) 本質與界限:共同的探索與利用自由 b) 公海:法律秩序下的自由空間 c) 海底(區(qū)域):國際化的人類遺產 d) 太空:附合作義務的自由與平等 e) 南極: 似“俱樂部空間”更似 “世界公園” II. 國際法中的環(huán)境 1. 環(huán)境保護國際法概覽 2. 環(huán)境國際法的發(fā)展 a) 出發(fā)點:相鄰法與物種保護協(xié)定 b) 斯德哥爾摩(1972)與里約熱內盧(1992)會議 3. 國際環(huán)境法的一般原則 a) 可持續(xù)發(fā)展模式 b) 預防及肇事者原則 4. 環(huán)境國際法的特殊領域制度 a) 內水保護 b) 海洋保護 c) 大氣與氣候保護 d) 物種與生物多樣性保護 e) 垃圾與有害物質預防 第六章 國際法中的經濟與文化 I. 國際法中的經濟 1. 經濟合作之國際法概論 a) 國際經濟法 b) 世界經濟秩序 2. 國際經濟法的標準 a) 非歧視原則 b) 最惠國待遇原則 c) 國民待遇原則 d) 對等與公正 e) 發(fā)展權與可持續(xù)原則 f) 合理性、透明度與良好治理 3. 外國資產保護與跨國公司的地位 a) 外國投資保護 b) 跨國公司 4. 世界貿易秩序 a) 自由世界貿易的工具:GATT與WTO b) 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 c) 地區(qū)性經濟統(tǒng)一體 d) 其他與貿易有關的制度 5. 國際稅法 6. 經濟發(fā)展之國際法 a) 基礎與發(fā)展 b) 國際貨幣基金與世界銀行集團 c) 原材料協(xié)定與克努托協(xié)定 II. 國際法中的文化 1. 文化資源法概論 2. 信息自由與文化秩序 3. 文化對貨物及服務自由貿易的限制 4. 語言權 5. 文化資源保護 a) 文化資源的定義 b) 文化資源的權利主體 c) 武裝沖突中的文化資源 d) 和平時期之規(guī)定 e) 文物的返還 f) 海洋法中的文物保護 g) 檔案、考古與建筑 第七章 國家責任、國際刑法、爭端解決與制裁 I. 本章重點:國際法違法 II. 國際責任 1. 概念與術語 2. 國家責任的基礎與概念 a) 法律基礎 b) 概論 c) 擴大責任概念的方式 3. 具體問題 a) 國家責任的歸屬問題 b) 國家責任的排除 c) 國家責任的法律后果 4. 國際組織的責任 a) 實踐意義 b) 相關規(guī)則 III. 國際刑法 1. 概念 a) 概念與標準 b) 確保人類和平與安全之目的 c) 法律基礎 2. 規(guī)范的基本問題 a) 與國內刑法的區(qū)別 b) 犯罪構成要件與刑事處罰的基本條件 c) 刑事程序法 d) 刑事制裁 3. 評價 IV. 爭端解決 1. 和平階段爭端之義務 a) 法律基礎 b) 在法律系統(tǒng)中的地位 c) 對象 d) 內容與界限 2. 爭端解決的手段概述 3. 外交程序 a) 談判與咨詢 b) 第三人參與的程序 4. 仲裁解決糾紛 a) 一般特征 b) 表現(xiàn)形式 c) 仲裁程序具體問題 d) 實踐意義 5. 國際性法院 a) 基礎 b) 管轄 c) 判決標準 d) 組織 e) 程序基礎 f) 成績 V.制裁 1. 一般特征 a) 概念與界限 b) 與對應措施的關系 2. 表現(xiàn)形式 3. 具體問題 a) 和平性報復措施 b) 經濟制裁 第八章 和平維護與戰(zhàn)爭法 引言 I. 國際法對武力使用之防止 (反戰(zhàn)爭法) 1. 法律上的武力禁止 a) 發(fā)展 b) 禁止使用的武力 c) 使用武力之合法依據(jù) d) 武力禁止之法律后果 e) 武力禁止之功能與作用 2. 禁止使用武力的前提條件 a) 和平解決爭端與和平演進 b) 集體安全體制 c) 軍備控制與裁軍 II. 國際法對武力使用的限制—武裝沖突法(戰(zhàn)中之法) 1. 基礎與發(fā)展 2. 沖突方的關系 a) 國際戰(zhàn)爭法的適用范圍 b) 一般原則與陸戰(zhàn)法 c) 海戰(zhàn) d) 空戰(zhàn) e) 經濟戰(zhàn) f) 戰(zhàn)中之法的實施 3. 沖突方與第三國 (中立法) a) 基礎 b) 中立地區(qū)之不可侵犯 c) 非參戰(zhàn)國的中立義務 d) 陸戰(zhàn) e) 海戰(zhàn) f) 空戰(zhàn) 4. 非國際性武裝沖突 5. 非國際性沖突的國際化 III.武裝沖突到和平常態(tài)的法律控制(戰(zhàn)后法) 詞條索引 譯者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