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犯罪的懲治與司法合作》是由我校法學院承辦的“2011年兩岸四地刑事法論壇”的會議成果,會議主題為“腐敗犯罪的懲治與司法合作”, 分為七個單元,分別對懲治腐敗犯罪的政策和制度問題、個罪問題、刑事程序問題進行了廣泛和深入的探討,以及關于政策和制度問題的研討,來自臺灣地區(qū)、澳門特區(qū)的有關代表向大會分享了各自地區(qū)反腐敗的法律和制度經驗,大陸內地的高銘暄教授等代表則對懲治腐敗犯罪的對策、區(qū)際司法合作等問題從法理的角度作了分析;關于個罪問題的討論也很豐富,有關代表對貪污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洗錢罪、挪用公款罪,從區(qū)際法律、國際公約等規(guī)定出發(fā),進行了相關的比較研究和分析;關于刑事程序問題的分析,與會代表對懲治腐敗犯罪的人員遣返、贓款贓物追繳、違法所得沒收、證據調查及其手段等問題作了相當深入的探討。